深圳市智慧安防行業協會
組織架構
名譽會長:王劍平 原深圳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
會長:唐健 現深圳市捷順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,深圳市人大代表
監事長:蔡波 深圳森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監事:張加良 深圳市宏天視科技有限公司
監事:張建明 深圳市君安達科技有限公司
執行會長:張毅 智安協創始人、深圳市人大代表、福田區人大代表
秘書長:梁偉
副秘書長:吳金平
理事會職能
(一)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;
(二)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,并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;
(三)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;
(四)制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、決算、變更、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;
(五)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;
(六)決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,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;
(七)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,提議對會員的除名;
(八)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書長,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;根據秘書長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、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,決定其報酬事項;
(九)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;
(十)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。
會長職能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;
(二)檢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;
(三)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
秘書長職能
(一)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(二)組織制定、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預算、決定;
(三)協調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(四)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,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;
(五)提名辦事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或解聘,報會長批準;
(六)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秘書長列席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會議。
監事會職能
(一)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工作;
(二)監督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參會人員資格確認、程序和選舉、罷免;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的決議;
(三)檢查本會財務和會計資料,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、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;
(四)監事列席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和會員大會,確認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、會員大會決議事項的合法有效性,有權向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、會員大會提出質詢和建議;
(五)依法依章、公平公正協調處理內部矛盾,有權提出召開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協調有關事項表決議案,并維護當事人申辯權利;
(六)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。當會長、副會長、理事和秘書長等開展業務活動損害本會利益時,有權要求其予以糾正,情節嚴重的有權提請理事會或會員大會啟動相應罷免程序,認為涉嫌犯罪的,應將有關材料移交政府相關部門;
(七)提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,在理事會不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召集會員大會職責時,如今會員大會;
(八)接受被懲戒會員的申訴,對做出懲戒的程序和內容進行審查監督,必要時有權建議理事會重新做出決議或者提交會員大會表決,并將申訴處理結果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;
(九)會員大會規定的其他職權。